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五)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传票送达不到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去法院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