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桂林律师 > 黄祖合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损害他人财物算侵犯财产权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量:0

导读:

损害他人财物算侵犯财产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造成的损失。侵犯财产权益起诉的方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等。


  一、损害他人财物算侵犯财产权吗

  损害他人财物算侵犯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关于损害赔偿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应当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等。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侵犯财产权益怎么起诉

  侵犯财产权益起诉的方式如下:

  1.撰写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

  2.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3.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按照规定举证期限提供证据;

  5.按照通知的开庭时间、地点,参加诉讼。

  三、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主要为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返还财产,当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他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但是这时要求该财产尚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则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黄祖合律师

黄祖合律师

服务地区: 广西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广西中心律师事务所

135-5833-239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