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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两年,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来源:刘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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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建议男方就探视起诉至人民法院。父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离婚后,无抚养权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一般人民法院在审理探视权案件时,应当明确探视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交接办法等。


另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女方不履行判决,依然拒绝男方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曾经处理过这样的案例,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因为探视权问题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男方拒不履行判决。女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将男方列入失信人名单。这一举措严重影响了男方的银行征信,导致男方的经营贷款项目遭遇困境。这一影响持续了三年还未消除。


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子女探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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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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