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刘文玉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涉外纠纷,继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综合,损害赔偿,合同纠纷

试用期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用合法吗?

来源:刘文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25
人浏览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我国在立法、司法等活动中给予了劳动者更大的倾斜性保护和人文关怀。但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自己的事物给单位造成损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试用期内离职,公司的培训费用不属于上述情形!

以上内容由刘文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文玉律师咨询。
刘文玉律师
刘文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3554人好评:2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朝阳区财富嘉园C座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文玉
  • 执业律所: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38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北京朝阳区财富嘉园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