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蕃海律师

黄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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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西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

民间借贷的合同怎么写

来源:黄蕃海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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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性质上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生效。

  2、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以外的借贷合同: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即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借贷合同(即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3、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民间借贷规定》实施以前,有关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一直是将企业间借贷合同规定为无效,但实践中法院对其效力的认定却不太一致。

  4、企业内部集资的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规定》第12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本规定第14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合同时效期是多久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借用一定数量的款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既然是合同肯定有他的时效期,民间借款合同的时效期如下:

  1、只有借款时间,并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即可以在两年诉讼时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3年内。

  三、民间借贷的合同怎么写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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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黄蕃海
  • 执业律所:广西联融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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