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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己辞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量:0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

     先看一个案例。

     王某于20083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20147月起,A公司未依法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1710月,王某向A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理由为A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拖欠工资。

    A公司辩称,王某应提前30日通知A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未履行提前通知程序,擅自离职后才通知用人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在事先通知用人单位、且不需要提前三十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属于该条规定事由之一。王某于201710月向A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A公司也已收到该通知。因此,A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符合六种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拿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符合下列六种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拿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例如,编程职位不提供电脑,装修行业不提供防尘口罩。通过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明);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通过银行流水、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过社保缴纳明细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通过规章制度文本、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律师建议

   1.用人单位出现不发工资、不缴保险等上述情形时,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证据。特别是劳动单位强迫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之类的情况,争取在当时录音、录像,如果当场无法搜集到录音,之后也可以通过打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固定证据。

   2.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经查实,监察大队可以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

   3.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录音、录像,或者向用人单位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写明解除原因。劳动者未履行通知程序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4.作为用人单位,需注意及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用具及劳动条件,制定规章制度时不能损害劳动者权益。否则不仅留不住员工,还需支付大笔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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