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与从犯法律分析
来源:赵秀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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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主犯包括两类,(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从主、客观各方面综合考虑,既要看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也要看行为人在犯意形成中所起作用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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