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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该不该要孩子?

来源:李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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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定要理性面对抚养权的归属。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修养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对孩子的成长都是不可或缺的。孩子的成长环境,关乎着Ta的前程和未来。千万不能因为对另一方的憎恨和怨念,错把孩子当成报复的工具。更不要在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永久性地跟对方断绝联系,不让对方探视孩子。


2.不要像争取财产一样,盲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知道,孩子不是物品,更与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离婚时,将财产约定归谁或判决归谁,一般则永久性归谁。但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获得抚养权一方存在殴打、虐待孩子的情形,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并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有抚养条件的,尽力去争取;条件不足的话,量力而行即可。重点在于离婚后,能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如果你们能妥善处理好离婚后的关系,即便父母是离异的,孩子也能拥有一个健康的心态。


最后,真心希望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切实地为孩子着想,在离婚时放下对另一方的成见,设身处地为孩子考虑,给孩子们一个和平、有爱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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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玉
  • 执业律所: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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