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来源:四川熙然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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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但是男方可以就此主张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不过需要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后才能提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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