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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已经确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来源:薛媛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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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已经确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

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

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

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 

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 

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

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

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

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

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

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如果当事人遇到了这类情况或者对相应的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可以联系薛媛专业律师团队,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利,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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