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北京律师 > 北京在悦律师团队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不签补充协议还贴“封条”的行为如何解决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0

【案情介绍】

季某在浙江省绍兴市某村有一处宅基地,十几年的时间修建了一处五层的房屋,供一家人居住生活。2017年,镇政府因北平路拓宽项目需要使用季先生房屋所在地块,但并未见到任何合法用地手续。季先生提出应先落实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镇政府态度强硬,不肯履行。不仅如此,镇政府于20183月对季先生的房屋贴上了“封条”,查封了该处房屋。季先生见镇政府这样不讲道理,决定讨个公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将维权事宜委托给明悦老曹团队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代理律师向季先生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研究了相关案件材料后认为,镇政府查封房屋的行为主要存在以下违法点:

首先,缺乏职权依据、程序严重违法。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措施,应当具有职权依据,而镇政府并不具有相应查封房屋的职权,且在未履行任何程序的情况下即对该房屋实施了查封,明显损害了季先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执法之行政目的不正当。镇政府系选择性执法,是为迫使季先生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而使用的逼签(迁)手段,而非为了规范建设秩序这一正当目的。

鉴于以上情况,律师指导季先生将镇政府起诉至绍兴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在季先生房屋门上张贴封条查封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在季先生向法院起诉后本案开庭前,被告镇政府眼见其所作出的查封行为实在是漏洞太多,自行决定撤销了对季先生的房屋查封行为,并对封条予以解封。至此,季先生的维权事宜取得了胜利。

【老曹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抓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律师介入后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缜密的分析制定了一套行施有效的维权方案。而随着维权方案的稳步推进,拆迁方强硬的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接触委托人并最终以委托人满意的补偿价格顺利的达成协议,致使委托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得以彰显。


北京在悦律师团队律师

北京在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在悦律师事务所

186-1380-0717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