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群律师

张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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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领百万拆迁款却不还钱,债权人一招让他锒铛入狱!

来源:张超群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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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范某面对生效裁判文书,始终“没当回事儿”,在领到149万元拆迁款后,未归还12万元借款,还百般逃避执行,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获刑5年4个月,追悔莫及!

2016年11月,范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吕先生借款12万元,后经多次催讨未还被起诉到了法院。2017年8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范某归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范某分文未还。2017年10月,吕先生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范某既不露面,也不报告财产,而且百般躲赖、电话拒接,想方设法逃避执行。


后经法院调查发现,范某名下账户打入一笔149万余元拆迁安置款,但范某未用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于次日将所有款项一次性转移至他人名下,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2018年5月,鉴于范某有能力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以范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因超过2个月未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依据有关规定,吕先生于2018年7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依法追究范某拒执行为的刑事责任。


2019年9月,范某因另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范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范某也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与另案所犯故意伤害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4个月。


说法


自诉案件,是指自诉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拒执罪的打击由单一公诉模式到“公诉+自诉”并行的转变,若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义务,只要符合“拒执罪”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当事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申请执行人应当强化证据意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有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诉+自诉”模式打通了通过刑事诉讼打击拒执行为的途径,有效激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执罪的适用,切实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拒执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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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超群
  • 执业律所: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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