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紫婷律师

庄紫婷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工伤

来源:庄紫婷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4
人浏览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受伤者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庄紫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庄紫婷律师咨询。
庄紫婷律师
庄紫婷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46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写字楼2704室(加州阳光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庄紫婷
  • 执业律所:浙江北干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98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 地  址:
    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写字楼2704室(加州阳光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