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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徐敏诈骗立案1年多无进展,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非原创(转载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量:0

        唐山徐某诈骗立案1年多,到现在仍然没有任何进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且在主观方面还存在直接故意,以及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了欺诈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


  一、唐山徐某诈骗立案1年多无进展

  6月12日,一条#唐山徐某#的话题登上平台热搜榜第一名。

  在网络上进行举报的网友介绍,徐某系唐山市路北区一名女子,2021年1月到3月,她以位于唐山市某地的珠宝玉器店开业为由,向行业内10余玉器商家借走和田玉及翡翠商品,至今未归还,总价值高达3000万元。

  “我们真的是绝望了,生意瘫痪,妻离子散,失去生活来源。”6月12日中午,其中一位自称系受害者的罗女士这样说。

  据多位商家介绍,唐山警方已立案一年,但目前案件尚无眉目。

  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

  1.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

  2.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以刑罚,该罪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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