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临沧律师> 秦少华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注:以上内容由秦少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秦少华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 129428262 qinshaohua 1 08:00 23:00 秦少华 340600
手机:158-0883-7113(接听时间:08:00-23: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秦少华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感谢遇到律师,这一次合作非常满意

    来自云南-临沧用户2023-11-15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的解答,业务精湛,服务态度好!

    来自云南-临沧用户2023-11-15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我非常感谢律师的专业服务,我考虑清楚后,如果需要诉讼,肯定委托您帮忙

    来自云南-临沧用户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