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峰律师

杨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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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罚款单怎么写合法吗

来源:杨林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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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员工罚款单怎么写合法吗

  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

  3、 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员工罚款单合法吗

  1、企业的经济处罚不是行政处罚中的罚款

  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公民、法人等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法律授权,不得对公民实施罚款。

  我们所要探讨的是企业根据自主管理权的需要,依据其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其所辖职工的处罚。是特定的经济组织,对特定的人(职工)实施的经济处罚行为。

  这种处罚,不同于前面提到的行政处罚法中的罚款。

  2、企业的罚款本质上属于违约金,兼具有补偿违纪劳动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的属性。

  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即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或者是经过职工集体讨论通过,并向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或有机组成部分。有的企业甚至将规章制度让劳动者签字认可,或直接包括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中。因此,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也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由于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和劳动者是平等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因此,基于违约行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而接受企业的经济制裁是劳动者的自觉自愿行为,不管这种自愿是基于劳动者的主动或被动。企业规章制度中载明的经济处罚,成为劳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就是违约金。

  但是,这种违约金不是民法意义上的违约金。因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来调整。劳动法和民法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企业罚款虽然具有违约金的属性,但是不能单纯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来调整,而应由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

  企业的罚款主要是弥补劳动者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当劳动者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时,一般会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劳动者迟到以后,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迟到期间劳动者本人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在团体协同工作中,由于他的延误,造成其他人无法正常工作带来的损失;由于劳动者没有正常劳动,造成的预期利益的损失等等。但是,罚款并不等于赔偿经济损失。因为,除了第一种损失可以计算,多数情况下经济损失难以具体计算和衡量。因此,采取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和高效性。

  当然,有些违纪行为并不必然给企业造成损失。这时,罚款和经济损失没有关联,仅仅具有惩罚性的意义。这也是违约金所具有的法律内涵。

  三、企业罚款权基本特征

  企业罚款的基本特征是:(1)企业员工违反了本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并按该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受到经济处罚。(2)对员工的罚款并不以员工是否给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为必要条件。罚款只具有惩罚性而不具有对经济损失的赔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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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林峰
  • 执业律所: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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