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不批准离职怎么办?
来源:王贝贝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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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收到劳动者咨询:公司领导不批离职怎么办?
小张是一家企业的职员,因为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想要离职。流程已经提交上去了,可都过了二十多天了,领导还是没有批准,眼看着新工作的入职时间就要到了,可这边的离职流程还没有走完,这可怎么办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请注意,劳动者只需要通知单位即可,而不是得到单位的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同样的,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是单位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但在实践中,还请各位劳动者一定要做好交接工作。如果单位审批的态度消极,可以以邮件将需要交接的工作一一罗列清楚,如果有需要交付的实物,最好锁在公司特定的柜子里,将柜子钥匙以EMS的方式邮寄给直属领导,保留好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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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贝贝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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