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争议是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吗?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之一,它为员工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提供了基本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保争议时有发生。针对社保问题产生的争议该如何处理呢?是通过进行劳动仲裁进行解决吗?
关于社保产生的问题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其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公司一直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员工正式入职公司后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开户以及缴纳社保。如果公司一直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离职,进行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形下关于社保的争议劳动仲裁是受理的。
如果公司应为员工缴纳社保,但违法未缴的情况下,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享受社保待遇,比如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无法进行医保报销、无法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或按照规定给付相应费用,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会受理的。
二、公司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但存在欠缴、少缴情形。
有的劳动者总是会错误地认为,公司少给我缴纳三个月的社保,或是没有按照我的收入情况足额的缴纳社保,这种也是违法的,我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律师提醒您,公司少缴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但这些不属于仲裁受理的范围。正确处理方式是向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投诉,要求公司进行补缴少缴、欠缴的社保。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1.涉社会保险纠纷的受理范围?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日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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