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诊疗项目价格

按照项目明细制定合规的收费价目,签订书面确认单,并及时开具就医发票及费用清单明细,充分保障就诊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建立医院“特别提示”制度。

严格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术前与就诊者签订手术同意书、知情书、告知书,书面口头均应详尽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等,在已详细告知解释治疗项目并征得就诊者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治疗,充分保障就诊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规范病历制作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作病历,反映完整的治疗经过;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管病历,确保病历的同一性。明确就诊者有阅看并复印相关病历的权利,充分保障就诊者的救济权。

(四)严格审核执业资质。

根据卫生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严格审核行医人员的执业资质。从事医疗行为应该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严禁超出诊疗范围的诊疗行为。相关诊疗医师及护士务必取得规定的资质,并及时向就诊者披露相关医师及护士的执业信息。

(五)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

配强配齐人员力量,完善医疗纠纷的院内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妥相关医患纠纷,防止消极对待或简单粗暴处理导致矛盾升级;建立就诊者意见或异议的征集、处理、分析、整改机制,充分重视就诊者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一些就诊者反映的客观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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