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婚后女方不愿意同房的,可以考虑离婚。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婚姻关系,都愿意离婚的,可以在订立离婚协议后,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经过法院的调解,应当依法予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经过法院的查明,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其次,离婚后,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在结婚前,男方有根据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的,在双方离婚后,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要求女方返还。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可以在离婚后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女方在婚后不愿意发生性行为,则可以以该条要求返还婚前支付的彩礼。

     最后,建议男方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要强行和女方发生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本身的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即使是法律上存在夫妻关系,或者是事实上存在夫妻关系,只要是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违背女方的意愿发生了性行为,且女方在事后明确地表示了拒绝,则可以依法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所以,如果男方面临上述情况,建议当事人保持理智,联系律师,积极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