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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和赠予的区别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2-04 浏览量:0

婚内协议和赠予的区别

在结婚以后,当事人是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归属的,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但是,他们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当事人对此会存在一定的误区。

第一,所谓的夫妻婚内协议,通常是说夫妻双方之间是可以对婚内所得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的,并且约定一般都是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写下来,双方只要在合同上签字了就会生效。

第二,夫妻之间的赠与一般是说,自己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在结婚以后,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所有的情况,特别对于房产的赠与,没有经过公证或者是没有履行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赠与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第三,婚内财产协议和夫妻间的赠与的区别:

首先,他们存在不同的性质。夫妻财产约定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关系,没有婚姻关系的就不会存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形;而夫妻间赠与和普通的赠与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

其次,两者的意思表示也不同。婚内协议是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签订协议的时候不可以有合同无效的情形,或者是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的;夫妻婚间的赠与却不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一方作出了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受就可以了。

再者,两者的处分的财产对象也有不同。婚内协议中的财产通常多数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夫妻间的赠与处分的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还有,两者的财产交付方式也是不同的。夫妻的财产约定是不需要交付财产的,从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在夫妻双方之间就发生了效力;夫妻间的赠与则必须要交付,特别是对于房产的权利转移,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最后,两者的撤销权也不同。婚内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是没有法定撤销权的;而夫妻间的赠与中,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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