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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合法范围的认定标准是怎样

来源:谭代关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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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间借贷利率合法范围的认定标准是怎样

  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内容主要包括:

  (一)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二)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三)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四)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利率的确定有无原则?

  (一)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四)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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