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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盗车撞伤人,车主应该赔偿吗?

作者:刘则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5 浏览量:0

近日,一起两年前的交通事故,其二审到现在仍然引起争议。

20176月,两名男子在偷走车主马*的面包车之后,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嫌疑人至今未被抓获,而车主马*则被伤者告上了法庭。

这起小偷盗车撞伤人事故,法院一审和二审都判车主赔伤者6万余元。网友纷纷表示,明明是嫌疑人盗车逃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何要让车主赔偿? 

据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理由是:车主方未能证明该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系被盗窃状态。

车辆被盗被抢后,盗抢者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该车辆车主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向谁主张?此种情况下,不同的处理方式,对车主和受害人而言,都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两种局面。 

问题一: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该车辆车主应该赔偿吗?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转至《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时根据车辆性质,若为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车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主要承担证明,发生交通事故期间,车辆是在被盗抢状态。 

问题二: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该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

首先笔者将损害分为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将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对于财产损害部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付责任,商业险的承保公司需要根据与原车主签署的商业险中相关的条款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人身损害部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有权利向肇事者进行追偿。那商业险的承保公司需要根据与原车主签署的商业险中相关的条款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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