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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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康复费用是多少

来源:徐新兵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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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康复费用是多少

  康复费,是指对残疾受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康复,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二、交通事故康复费的赔偿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用专条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审判实践中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为依据确定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

  重点是把握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哪些康复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只有既是实际发生的,又是必要的康复费用,赔偿义务人才应该负责赔偿。凡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或者虽然实际发生,但不是必要的,赔偿权利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仅指为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而进行的训练,包括物理疗法、语言治疗以及作业疗法中的功能训练(认知功能训练,手足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诉讼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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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徐新兵
  • 执业律所: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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