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继刚律师

冯继刚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185-1155-227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恋爱时的“借款”需要还吗?

来源:冯继刚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1
人浏览

每年的5月20日和5月21日被称为信息时代的爱情节日,其谐音被情侣们赋予“我爱你”“我愿意”的意思。这两天,情侣们常通过手机或网络表白、送红包等。

但是当浓情蜜意退却,感情生变化后,曾经的金钱往来确要算清楚。那么,恋爱中的金钱支出在法律上究竟如何认定呢?


1.恋爱时的“借款”需要还吗?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答:一般而言,根据钱款给付的用途和目的,情侣之间的钱款往来主要分为赠与和借贷两种形式,根据不同的法律性质,在判定上也有所不同。

情侣分手后,给付财产较多的一方想要追回金钱损失,最常见的理由就是主张大额支出是对方向自己的“借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归还借款,这与“欠债还钱”的一般生活经验相一致。因此,不论双方是恋人或已经分手,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不会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但情侣关系毕竟是一种亲密关系,相恋中的情侣往往更为感性,在理性而又真实的经济往来及司法裁判中,这种感性状态并不利于日后对两人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昔日恋人各执一词的情形并不少见。

一方面,情侣间借贷关系的证明难度相对较大。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借贷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并且借款已经由出借人向借款人完成交付,即“借贷合意”+“借贷事实”。


所谓“借贷合意”,是指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借款事实,借条、欠条等都可以作为这一事实的外在表现。在现代社会中,情侣间的“借贷事实”可以通过转账记录、刷卡记录等方式予以证明,但“借贷合意”往往因恋爱关系的存在,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撑,毕竟恋爱伴随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不管是基于对恋人的信任或担心影响双方感情,很少会有人要求恋人向自己出具借条、欠条等借贷凭证。此时,即使有转账记录证明实际存在给付钱款的事实,但由于缺少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又无法排除赠与、共同支出或其他的合理情形,付款方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这样一来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法院对债权人借期内的利息主张不予支持;借贷双方对于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都没有约定的,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而大部分恋人之间的借贷,既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自然也就无法主张出借款项的利息。因此,即使有证据证明情侣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如果双方没有就借款的利率进行约定,法院也只能判决借款方返还相应的借款本金。

2.情侣间的微信红包可以要回吗?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答:情侣间往往会通过赠送礼物的形式表达爱意、加深感情。根据法律规定,情侣间的赠与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性的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与。对于前一种,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但是在附条件的赠与情况下,如果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赠与条件不能成就,即使受赠人已经接受了赠与物,赠与人也有权要求予以返还。


一般性的无偿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虽然双方未签署书面赠与协议,但当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赠与,实际上该过程已经形成赠与合同,且合同履行完毕。此时,财产的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


情侣间的无偿赠与,主要有四种常见情形:一是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共同消费是双方为维系感情而进行的共同支出、共同受益的活动,例如一起吃饭、看电影等,这些共同支出包含着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使日后分手,负担较多的一方也不能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二是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向对方赠送的礼物或财物;
三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以及摆出心形或花束形状的现金;
四是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与,比如微信红包等。


以上内容由冯继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冯继刚律师咨询。
冯继刚律师
冯继刚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7788人好评:38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22层
185-1155-227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冯继刚
  • 执业律所:北京博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32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5-1155-2276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