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遗嘱继承房产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遗嘱继承房产公证手续办理需要房产继承人应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遗嘱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4.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三、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只要满足以下五点的遗嘱都是有效的,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