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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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量:0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只归子女一方,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