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嘉团队律师

宁嘉团队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富二代持遗嘱继承上亿家业,却被后妈告上法庭,法院:遗嘱无效!

来源:宁嘉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08
人浏览

    在上一期节目中,我们讲述了一对富豪夫妻意外离世留下十亿家产,独生儿子却无法“子承父业”,致使十亿财富难以处置的悲剧故事。听众们在为这个“倒霉孩子”扼腕叹息的同时,也都认识到在生前做好财富传承规划和安排的重要性。很多人说,如果李总夫妇在生前留下一份遗嘱,将这十亿财产指定由儿子小李继承,就不会惹出这么大麻烦,搞得“七姑八姨、五洲四海”各路亲戚都成了合法继承人,不把这些人从地球上的各个角落全部凑齐,就没办法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子承父业”竟成了比登天还难的事情。看来,遗嘱的重要性确实是不言而喻。那么,有了遗嘱是不是就能够万事大吉了呢?

    今天我们就来分享另一个“倒霉孩子”的故事,他的父亲打拼一生留下了上亿家产,并且留下遗嘱将这些财富指定由自己唯一的儿子继承。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去世之后,儿子手持遗嘱准备子承父业时,却从半路上杀出来一位程咬金,一场遗产争夺大战硝烟又起,最终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黄总是广东的一位企业家,他自幼父母双亡,婚后早年丧偶,自己独自一人带着儿子小黄生活。但他非常勤奋和努力,经过十余年的打拼,他的公司越做越大,逐渐积累起上亿的财富。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成人,他自己也已是人到中年。2015年,四十六岁的他在工作中结识了一位红颜知己张小姐,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张小姐不到三十岁,是某大学经济专业的高材生,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知书达理,善解人意,在生意上可以给他很多好的建议,在生活上对他也是照顾有加。2016年初,他们登记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幸福而又甜蜜。

    但是,谁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2017年4月,黄总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一检查,竟是肝癌晚期,而且癌细胞已经扩散。眼看去日无多,黄总不得不考虑自己身后财产的安排问题。自己辛辛苦苦打拼了一辈子,留下的上亿财富,他希望留给唯一的儿子小黄继承。于是,他背着张小姐留下了一份遗嘱,指定公司的股权和自己名下近十套房产,以及上千万的股票、存款等财富,都交由儿子继承;给张小姐,只留下他们现在居住的一套房子。亲手把遗嘱交给儿子后,他觉得自己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希望自己去世后,儿子能够子承父业,把他一生打拼积攒的家业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2017年底,黄先生去世了。悲痛万分的小黄料理完父亲的后事,拿出父亲留下的遗嘱,准备继承父亲的遗志,接手公司的管理权,以及办理股权、房产等财产的变更手续。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年轻的后妈张小姐却提出来,黄总留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原来,张小姐对这份遗嘱把几乎全部财产都交给儿子、只留给她一套房子的做法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她怀疑这不是丈夫本人的真实意愿。当她拿到遗嘱复印件后,立即咨询了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律师在认真审查了这份遗嘱后指出,这份遗嘱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严重的问题,可能是一份无效的遗嘱。于是,在和小黄几次协商无果之后,张小姐一纸诉状,将小黄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她和小黄平均分割这上亿的财产。那么,这份遗嘱到底有什么问题?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原来,黄先生这份遗嘱,是一份打印出来的遗嘱。上面有黄先生本人的签名和捺印,还有黄先生的两个弟弟和儿子小黄的签字捺印。据黄先生的两位弟弟在法庭上回忆,2017年6月,哥哥把他们俩和侄子小黄召集到一起,拿出这份遗嘱让他们签字。至于遗嘱是何时由何人打印,他们并未在场亲眼所见。遗嘱上哥哥的签名捺印,在他们三个人签字之前已经存在,看签名的字迹,应该是哥哥本人亲笔签署的。当时哥哥神志非常清醒,态度也很真诚,并没有被人胁迫的迹象。他们确信,这份遗嘱是哥哥的真实意愿。

    但是,张女士的代理人却指出,这份遗嘱不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而黄先生这份遗嘱,是一份打印件,显然不属于“自书遗嘱”。三位“遗嘱见证人”中,小黄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黄先生的两位弟弟作为小黄的亲叔叔,则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他们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而且,他们也并没有作为遗嘱的代书人,甚至没有亲眼“见证”这份遗嘱的打印和签署过程。因此,也不符合《继承法》关于“代书遗嘱”以及“遗嘱见证”的相关规定。

    最终,法院认定,这份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黄先生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全部财产,都应当由小黄和张女士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一个多亿的财产,就这样有五千多万与小黄失之交臂了!

    这真是:

富豪生前留下遗愿,子承父业传家久远。

打印遗嘱引发质疑,效力之争又掀波澜。

娇妻爱子对簿公堂,可怜老黄尸骨未寒。

财富若要有效传承,还需法律助力把关!

                                     -----张磊


以上内容由宁嘉团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宁嘉团队律师咨询。
宁嘉团队律师
宁嘉团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586人好评:118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万谷京东产业园410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宁嘉团队
  • 执业律所:江苏宁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63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万谷京东产业园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