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离婚纠纷案件中,几乎均会涉及离婚财产的分割的问题。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其可以不分或少分。但实际离婚案件中,还是有很多当事人心存侥幸,或转移、隐匿,或提前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多占的目的,其主要方式无非有以下几种:
1、私自购买并隐匿房产信息:
有的当事人私自购买房产挂在自己名下或挂在亲属名下,配偶方离婚时不知情,致使该房产无法在离婚时得到合理的分割。
这种情况,离婚另一方平时应尽力搜集对方有无相关的大笔存款的取出记录及向房产公司的大额支付等等。如果有找到具体地址,可以申请调查该套房产的相关情况。2、私自将房产过户给他人: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产有可能会被其通过买卖的方式私自过户给他人并找种种理由证明房款已被合理花费,或在卖房时故意压低价格恶意低价卖给自己的亲属。 这种情况,另一方可调查取得卖房信息,如果是恶意低价卖房,可以向法院主张买卖双方恶意串通,请求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
3、隐匿存款:
将工资卡上的钱或大额的钱取出,分散存于其它银行帐户或现金交给亲属、朋友,而离婚时,将几乎没钱的工资卡交出,声称钱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对于此种情况,另一方应尽早掌握对方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由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账户流水,进行核对。
4、隐匿股市资金:
故意将股市内的股票进行抛售,套取现金然后转移、隐匿。这个也可以由离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追踪资金去向。
5、恶意转移公司股份:
有的当事人甚恶意低价转让自己手中的股份给近亲属、甚至是自己的情人。 对于这种情况,最好防止措施就是尽快起诉,并申请冻结股份,限制其转让。
6、转移、隐匿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将昂贵家具、首饰、文物、字画等转移到其它地方隐藏起来,然后否认这些共有财产。
对于此种情况,另一方应注意收集相关财产的证据,如购买发票、照片、视频等,同时在发现相关财产被转移后,应该立即报警,请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