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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能撤销吗?

来源:胡素卫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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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但需要爱情,也需要诚实

如婚前有重大疾病,需向对方坦白

然后再决定是否结婚

如果婚前提前告知对方

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知情

该婚姻还能撤销吗?

案情简述

张女士和刘先生因工作关系自行相识,一见钟情,很快确认恋爱关系,同居并登记结婚。刘先生身体健康、性格阳光、温柔体贴,只是有时看见他服用一种药,这应该不是大问题吧?至于该种药用于治疗何种疾病,刘先生没有主动提及,张女士也没有过问,毕竟,夫妻之间也是有界限的,而且往后余生,彼此有一生的机会了解对方。

某天晚上,张女士下班回到家,看见平日里活泼开朗的刘先生一反常态,行为异常、自言自语、胡乱说话,经安抚,刘先生才平静下来。纳闷的张女士拿出一盒刘先生平时服用的药,阅读了说明书才如梦初醒,原来刘先生服用的药是阿立哌唑片,该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张女士便以婚前刘先生没有告知自身疾病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他们的婚姻能撤销吗?

案件分析

如婚前告知或知情还能撤销婚姻吗?

如果婚前提前告知对方,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知情,该婚姻不能撤销。本案中,刘先生婚前便服用阿立哌唑片,张女士知晓,但称“当时不知道该药物治疗什么疾病”。张女士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认可,因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已经知晓对方服用阿立哌唑片的情况下,应当对患病情况具有自主的分析判断能力。虽然法院没有撤销该婚姻,但是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了登记离婚。

如果告知对方是“小毛病”,实则为重大疾病,算不算如实告知呢?不算,例如一方向另一方说:“我身体有点小毛病,请你多担待!”另一方没有在意,“小毛病”怎么能成为爱情路上的绊脚石呢?便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你!”可见,“大病化小”不视为如实告知!

如婚后才有重大疾病能撤销吗?

不能,如婚后才患有重大疾病,此时不能以重大疾病为由撤销婚姻。如此时想离婚,可以协商一致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什么情况视为“知道”呢?例如双方一起去医院看病,诊断出重大疾病,病例上的日期就视为另一方对重大疾病知情的日期,需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婚姻被撤销之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处理?

撤销婚姻有追溯力,该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是彼此的前夫和前妻,属于同居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彩礼能否返还?因婚姻被撤销,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婚姻而取得的彩礼,扣除赠与和已经用于同居期间共同开销的部分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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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胡素卫
  •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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