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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胡素卫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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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是法定财产制虽然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不过,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人选择约定财产制。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财产约定都是有效的。

一、什么是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者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由于民法更加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因而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也就是说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就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所作约定不明确,或者所作约定无效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包括三种形式:一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和分别所有制。换言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中一方的财产或归自己所有,或归夫妻共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包括自己的财产直接归对方所有的情形。

二、夫妻财产约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该约定是基于配偶这一特殊身份发生的它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婚姻编的有关规定

实践中,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是约定夫妻财产的前提,也就是说在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的情形下,男女双方对他们之间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

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5年海民初字第17503号]判决书中认为:

本案中,李某与武某在签订涉案协议时并未登记结婚,故该协议从缔约人身份来看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该协议从性质上不应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代理

夫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是不可以代理签署协议的。

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约定,对方有权请求撤销。不过主张欺诈、胁迫是需要提交据予以证明的,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例如,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滨中民一终字626号]判决书中认为:

《协议书》由诉讼双方签字认可,该协议书签署后诉讼双方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在上诉人无相反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利用约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定义务。

例如,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滨中民一终字626号]判决书中认为:

我国婚姻法实行男女双方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制度。因此,以限制他人离婚自由作为合同无效条件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除此之外,一份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最好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避免发生纠纷。

结语

法律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夫妻这一特殊法律关系所对应的特殊的财产关系,是尊重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不过在约定夫妻财产时要谨慎对待,最好采取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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