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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量:0

在法律上,要离婚是有两种方式的。

如果对方同意,双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去起诉离婚。

第一次诉讼离婚,有可能法院会判决你们不准予离婚。那你就需要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

但是,就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来看,开始不同意离婚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第一次就能顺利离掉的还是占大多数的。所以,不要怕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要等到分居满两年再去离婚,如果你已经做好充分准备想离婚,却和对方谈不拢,尽快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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