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丽律师

何世丽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征地拆迁

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

来源:何世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3
人浏览

合同中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下:因受害方当事人的过错所导致的重大误解,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产生重大误解,且该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

  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仅仅是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同时,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也不应构成重大误解。

  误解必须是对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行为的做出;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二、什么是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根据我国学界以及审判实践的做法,重大误解等同于传统民法中的错误。


  三、合同重大误解如何解决

  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此外,合同还应当遵守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以上内容由何世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何世丽律师咨询。
何世丽律师
何世丽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44人好评: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何世丽
  • 执业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47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