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临沂律师> 李学果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工伤医疗期间的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刘新奇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所在单位没有安排人员护理,而是由职工家属或者其他人员护理,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支付,《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全国各个省区标准也不一。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按护理人员因护理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支付;二;按工伤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三、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护理人费标准支付。

    第一种计付方式下,当护理人员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下,无疑是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其他两种情况有标准可以参考存在一定差异,但差异不是很大,但各省规定并不一致。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2011年11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5日公布施行),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按照《条例》规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限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号)
    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  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本单位上一年职  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250号),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用人单位派人陪护。经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按月支付陪护费。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1月1日起)施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从以上各省规定来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多数规定按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这对其他没有明确规定的地区可以作为参考。


注:以上内容由李学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学果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 127244738 1337126lteq 1 08:00 23:00 李学果 261407 0
手机:186-6968-7078(接听时间:08:00-23: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李学果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非常感谢律师的耐心解答,经过律师专业的分析、解答,建议,快速及时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再次感谢律师!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2-11-09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明白了。

    来自山东-临沂用户2020-01-28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好哒,谢谢您!

    来自山东-临沂用户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