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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农村买地建房?先看这篇文章

来源:杨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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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农村买地建房?先看这篇文章

2020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全面施行,为未来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过去,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先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可作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另一方面,国有土地征地价格低、程序不完善,使得农民不愿出让,土地难以流转。本次大规模修法打破了集体土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规范了土地流转的程序。

未来,集体土地入市势必产生全新的产业业态,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新的机遇。

一、如何依法买卖农村房屋

想去农村买地建房,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才能合法有效呢?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的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如何依法买卖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物权法》第155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需具备的条件有:

1、转让人拥 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 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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