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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最终获缓刑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量:0

检察院同意变更量刑意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最终获缓刑

1、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6日,吴某上错公交车,在投币时才发现上错的事实,由于多投了硬币以及上错车的情况,吴某要求后面的乘客将硬币交给她,然后下车。公交车司机看吴某向后面乘客收费,以不知道吴某真实投入硬币的数量为由,阻止其行为。吴某与司机进行理论,司机在争吵的情况下将车辆驶离站点。车辆刚起步,吴某想要下车就拽了方向盘,想要车辆停止,后车辆及时刹车,车内两名乘客摔倒。

2、单治律师团队部分工作重点:

(1)针对检察院对吴某三年无缓刑的量刑建议,立即着手让吴某提供品质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情况,减少量刑标准,争取缓刑。

(2)单治律师团队多次阅卷,发现本案中车内人员并未达到十人,根据多年的辩护经验,此情况可作为辩护的突破点,在开庭时针对此情况充分与法官沟通,使法官听取单治律师团队意见,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过高。

(3)开庭前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提交关于缓刑的意见书,使检察院在开庭时,变更量刑建议,同意缓刑。

(4)开庭时,由于辽宁省近两年类似案件无缓刑的判决,单治律师团队搜索大量文书材料,针对缓刑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形成文件提交给法官,使法官最终对吴某判决缓刑。

3、结果:

   判决吴某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4、办案心得:

    本案中最大的难点在于能否判决缓刑,由于这几年在公交车上发生的纠纷社会舆论性比较大,司法机关曾单独发布关于公交车上拽方向盘的指导意见,导致近几年同类案件被判处缓刑的几率小之又小。单治律师团队结合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将本罪的犯罪构成以及客观损害结果、社会危险性降到最低,最终法官考虑单治律师团队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判处吴某缓刑,这是近几年沈阳市第一例同类案件被判处缓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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