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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0

  一、轻微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复核的机关为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1.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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