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义律师

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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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反对家庭暴力

来源:王小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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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南方人物周刊上一篇关于疫情期间的家庭暴力数据上升的情况,很多受害者痛苦不堪,为了躲避家暴,使劲浑身解数,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山西的李某某在3月9日发了这样一条微信朋友圈:“总觉得家暴离自己很遥远,今天对我来说就是一场噩梦,恐惧、无助让我窒息,我的精神已经彻底崩溃。”,两小时后李某某跳楼身亡。

    监利县有位家暴受害者,老家远在广东,封城封路后,警察只能将其安置在酒店,政府及公益机构援助一部分开支。

    32岁的王某与前夫离婚后,在前夫央求下回前夫家过年,谁知前夫本性不改,抡起拳头砸向她,王某只好向妹妹求助,由于封城封路,根本接不到人,王某拦不到车,与自己两个孩子徒步走了四个小时,最后还是无奈回到前夫家。

     2月19日曹某终于逃出男友的家,四五个小时前,男友酗酒后掐住她的脖子,拎着她撞击墙壁,她只好报警,在做笔录时她才发现,这位男友对前女友也家暴过。事后,曹某多次去派出所问案件进度,调解员这样跟她说,“他的工作这么好,你这样会毁了人家”,“就算分手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曹某不胜愤怒,“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指责我?”,随后她把自己经历发到网上,在网友关注下,警察对其施暴者处以拘留20天,罚款500元,给她做工作的调解员辞职了。

     2020年3月4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疫情以来首次人身保护令,这份保护令的申请者出于万般无奈,由于其不堪前夫上门暴力侵扰,她在朋友家住了20天,之后无奈与母亲开车逃往郊外,此后一直住在车里,最后无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上面的案例看了令人可气又无奈,虽然在法律上已经规定了男女平等,但现实生活中男方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不在少数,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家庭暴力从法律上来说,是故意伤害行为,致受害人轻伤以上严重程度的,是故意伤害罪,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也就是说,家暴打重了,施暴者要坐牢的,致重伤、死亡的,是可以处以死刑的。那么,如果不构成轻伤,是轻微伤呢?如果是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2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那么,如果连轻微伤都不够呢?

      不构成轻微伤,警察可以不处罚,但《婚姻法》有规定,有家暴的,属于法定离婚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直接不跟他过了。

     除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我国还专门颁布了一部《反对家庭暴力法》,其中的亮点就是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受到家暴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向法院寻求保护。

     可以说,法律对于家庭暴力是“零容忍”,按理说,家暴的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对家暴实行“全杜绝”,那么,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生活在家暴阴影下呢?

     首先是经济上的原因,很多女性结婚后把精力放在家庭孩子上,工作事业发展一般,经济收入不如男方,离婚后没了男方的收入,一个人生活经济上很困难。所以,杜绝家暴,女性首先不能因为结婚放弃工作事业,而是在照顾家庭孩子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在工作事业上,要自己保持挣钱的能力,才能不畏惧男方的暴力。

       其次是观念上的原因,很多女性觉得为了孩子可以忍忍,要保持完整的家,为了双方父母好看,为了避免周围人的议论,选择容忍家暴。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做法,很多施暴者利用女性这种心理,变本加厉对受害者施暴,家暴有了一次,之后就是无穷无尽的,不仅摧毁女性的人格及尊严,还会让女性在心理、精神上陷入疾患,很多女性受害者选择走上绝路,就是长期家暴导致心理精神失常。而且,孩子生活在家暴的环境中很难健康成长。所以,家暴不仅吞噬了女性受害者,而且还摧毁了孩子的未来,是完全不能容忍的。

      再次是执行上的原因,很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执行反对家暴的相关法律时,对于施暴者太过宽容,处罚太轻,不敢勇于执法,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对于女性受害者变本加厉,使得家暴层出不穷。许多警察在接到女性受害者报案时,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受害者的求助置若罔闻,经常用和稀泥的方式来敷衍受害者,导致受害人求助无门。一些法院在接到女性的人身保护令时,不敢勇于执法,不敢出裁定,导致《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在执行上很大程度上落了空。我们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必须把反对家庭暴力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必须彻底抛弃“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思维,要“清官善断家务事”,执行好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还有就是法律常识的欠缺,很多女性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不注意保存证据,不去向社区或妇联等机构求助,甚至不去报警,导致后来进入法律程序处理时困难重重。受到家暴,首先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不仅要拍照,还要保存到邮箱,防止被施暴者损毁,其次是报警或者向社区求助,还可以向律师咨询,由律师出谋划策,彻底解决家暴的问题。

     我国有句俗语叫“君子动口不动手”,一个讲道理的人,一个有修养的人,是不会把暴力施加到弱者身上的,暴力只能针对行凶作案的凶手,只能用来制止侵害,是不得已而用之。当一个人实施家庭暴力时,他不再是家人或亲人,而是一个凶手,一个暴徒,你跟他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讲的,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只能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对他施以严厉的惩罚,从而保护好自己。

      一个文明的社会,除了正当防卫,是绝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做出暴力侵害行为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反对家暴,维护文明的责任,也只有尽到了这份责任,才能让女性幸福生活,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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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小义
  • 执业律所:北京市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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