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魁元律师

李魁元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李魁元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4
人浏览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如果你有能力还款。而不履行义务,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罪。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的相关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损毁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则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个人的罚款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为五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以上内容由李魁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魁元律师咨询。
李魁元律师
李魁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165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西青区华天道8号C座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魁元
  • 执业律所:天津亚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06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华天道8号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