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去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方乐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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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李某和张某都是多年好友,张某于2018年12月12日向李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中约定借期一年,年利率为6%。2019年12月11日借期届满时,张某并未还钱。到年底时李某联系张某要求还钱,张某称正在出差,等回去就还钱,但至今未还,每次联系均在推脱。李某见张某始终拒不还款,准备到法院起诉。但张某不是本地人,李某也没有张某的居住证明,要到哪里起诉?如果去张某老家起诉,总共1万元借款路费就要几千块。
律师解析
案例中的情况在生活中较为普遍,朋友间借款金额不大,出借人出于情面也没有严苛按照期限要求对方还款,但借款人一再拖延不偿还欠款。因借款人非本地户籍,去外地起诉成本较高,实践中部分出借人不愿起诉。实际上,借款纠纷并不是必须要去被告户籍地起诉。
民间借贷双方是借款合同关系,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均可,若被告非本地居民,原告又不能提供其居住证明,可在合同履行地起诉。若双方的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则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当借款人逾期拒不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可在当地法院起诉,无需前往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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