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不用还,还了可以要回来
来源:方乐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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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上时常有爆料某某某借了1万元,一年后变10几万,每个月的收入不够还利息。不少欠债人被高利贷压的喘不过气来,甚至有的人因此想不开,走上了绝路。如此高昂的利息,咱们要不要还呢?咱们要是“耍赖”,法律允许不?
最高法于2015年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对于年息超过36%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给,就算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实际上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也可以要求充抵本息。对于未支付的利息,则依法只能最高计算年利率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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