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强律师

孙志强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来源:孙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0
人浏览

取保候审的传唤时间间隔多久?

发布者:郝高峰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 |59人看过

取保候审期间对传讯次数没有限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以上内容由孙志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孙志强律师咨询。
孙志强律师
孙志强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 32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孝感:孝感市远大商贸街/孝昌:孝昌县隆盛花园17栋108D法院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志强
  • 执业律所:湖北仁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9*********41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孝感:孝感市远大商贸街/孝昌:孝昌县隆盛花园17栋108D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