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进行机构债权转让的条件是债权债务关系有效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通知主债务人等等。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新债权人可以催告履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进行机构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
4.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的,新债权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果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新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仍不履行的,新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三、债权转让方式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