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曲靖律师 > 孔沙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交警扣车产生拖车费,谁出呢?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往往很多时候是需要拖车的,一般会产生相应的费用,那么交警扣车产生拖车费,谁出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警扣车产生拖车费,谁出呢?

  交警扣车后不能够开过去,只能用拖车的形式将车子送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时候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交警队最长可以扣押车辆多久

    最长可扣留35天。你的车被别人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你没有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如事故车辆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可以扣留直至按规定接受处罚或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放行。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这样可以得出结论:对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如该车辆手续不全,交警可以扣留直到办理完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如需要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的扣留车辆,扣留时间最长为35日

  三、交警扣车的停车费标准

  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不需要车主缴纳。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警扣车产生拖车费,谁出呢?的相关知识,针对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用一般是不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孔沙律师

孔沙律师

服务地区: 云南-曲靖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云南平航律师事务所

182-8869-962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