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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律师:被诉产品侵权时该如何应诉免责赔偿

作者:李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17 浏览量:0

杭州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律师:网上销售的产品被诉侵权时该如何应诉免责避免赔偿

笔者在杭州中院经常处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原告知识产权律师基本操作步骤都是通过:以客户名义在被告网站店铺下单购买涉案商品----购买和收货信息公证(证据保全)--打印公证截图---诉讼法院---索赔

原告方的诉讼特点比较明确

1、以批量案件诉讼重在索赔,并不过分看重单个案件获赔金额

2、倾向于“速战速决”,最短时间内拿到赔偿金

被告的特点

1、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淡薄,往往被起诉后不知所措

2、往往难以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

遇到这类案件,笔者建议不要慌,先了解清楚自己的产品情况,因这类案件原告都是批量案件起诉,原告方在起诉前都已经有相关证据如:(1.专利证书;2.证明权利稳定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3公证取证:利用公证对购买过程及收货进行取证)

那么法律上怎么规定免责事由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实践中还有多种方案可以免责,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申请专利无效宣告,变被动为主动:在答辩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并将相关回执提交给法院,申请法院中止案件的审理(笔者曾做过相关案件,在诉讼期间申请对方专利无效,最终被确定下来,对方撤诉处理)

2、索取进货完整凭证,做好合法来源抗辩的准备:在供应商知晓诉讼之前(做好保密工作),向供应商索取盖章的供货明细清单、发票或收据。

3、查找同类产品证据,用作现有设计抗辩: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或其他可能的方式查找与涉案外观专利接近的产品照片/图片,用作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

4、紧紧围绕涉案专利的区别设计特征,寻找与被控侵权设计方案之间的差异,作不相同也不相似抗辩。

[律师说法]

建议网店店主在销售相关商品时,取得供应商的网络销售许可授权,或者提供进货的合同,发票,收据等相关合法来源凭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对按照购买者需求而进货的商品及时进行提前审查,避免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时候,手足无措,无应对策略.使自己本可以避免的损失,没有避免掉,造成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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