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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律师: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来源:李淼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量:0
平常我们经常看到借条和欠条,那么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呢?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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