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对离婚诉讼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也越来越严格。今天我们讨论一个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临沂孙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倾向性意见:担保之债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债务,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能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标签:临沂婚姻律师
简单的说,该种债务因不具备夫妻共同债务的特性,法院一般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多法律小常识,请您随时关注临沂离婚律师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