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烟台律师> 韩东升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单位停工放假,应该给工人发工资吗?

单位停工放假,应该给工人发工资吗?

因为外界或者自身内在因素的影响,单位在上班期间有时候也会面临停工的时候,那么,单位停工期间公司需要支付工资吗,如果要支付的话,支付的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


因用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向员工放假期间,是要支付工资的。根据放假时间长短、劳动者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有没有去其他单位工作,确定不同的支付假期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注:以上内容由韩东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韩东升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山东-烟台
专业领域: 125058815 hds1117 1 08:00 23:00 韩东升 2 260700
手机:139-6456-9811(接听时间:08:00-23: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韩东升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非常感谢律师的耐心解答,经过律师专业的分析、解答,建议,快速及时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再次感谢律师!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2-03-3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律师好热心,感谢您!

    来自山东-烟台用户2020-04-3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您的解答。我会采取您的建议!

    来自山东-烟台用户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