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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取保候审?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量:0

一、律师意见:

1、根据刑诉法第66条规定,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监事居住,而刑诉法第67条也规定几种情形下,公检法可以取保候审,两条法律规定均表述为“可以”取保,而不是“应当”取保,因此,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要公检法根据自身的办案需要以及对案情的综合考量决定。

2、个人认为,取保候审也要区分是个人犯罪还是共同犯罪,若是个人犯罪,那就看是否符合刑诉法67条的规定,若取保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认罪态度良好,在侦查机关的讯问中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若涉及到被害人,是否获得被害人谅解,有没有退赃、退赔都是取保能否成功的影响因素,但因个人犯罪侦查相对简单,在取保候审不妨碍侦查工作的情况下,被取保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若是共同犯罪,因涉及的嫌疑人众多,案件侦查难度相对于个人犯罪更高,每个嫌疑人之间的供述要相互印证,牵一发动全身,并且,多数嫌疑人在头几次的讯问中不会轻易的如实供述,这样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较大,尤其是案件侦查没有进展,侦查部门担心嫌疑人取保后,会干扰证人、受害人,或伪造、毁灭证据等,这样就更难取保。另外,也要看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若是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对整个共同犯罪团伙中,其他成员的犯罪事实了解不多,侦查价值相对较小的更容易取保成功。

3、若嫌疑人被取保后,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6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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