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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案例
作者:王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7 浏览量:0
事发经过:2020年11月1日凌晨1时许,刑事被告人张某某、吉某、勒某和张某(另案处理)酒后在某市步行街附近,与附带民事原告李某、刘某因拉客住店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抓扯,几名被告采取踢、打等方式造成受害人李某左侧前额部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等多处伤害,刘某左手环指远节指骨线性骨折等多处伤害。经鉴定,李某伤情为二级轻伤。事发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受害人遂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案件结果:本案经过多次调解,被告人与受害人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开庭前,律师与被告人及其家属再次沟通,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害人对赔偿金额做出了适当让步,被告人按调解金额一次性支付完毕,受害人谅解被告人,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律师提醒:本案中的受害人是老年人,被告人均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发生口角后,年轻人不应对老年人大打出手,给老年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轻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重则,除了赔偿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同本案,几名年轻人不仅支付了赔偿,还留下了刑事犯罪记录,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